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5-25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 近年来,我省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理,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能力大幅度提高,全省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受害森林面积不断下降,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但在2017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和调研、暗访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地方对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比较粗放,工作制度不完善,还存在一定的火险隐患,突出表现在:森林防火基础工作薄弱、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工作系统性不强、文档管理混乱、信息不畅通、应急响应慢、火案查处率低、防火物资长期不更新不保养、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学习演练不足等,制约着我省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升,不利于森林防火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切实提高我省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工作质量,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我省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水平,必须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制度建设,经研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提高对森林防火制度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制度就是规范,是工作中需要遵循的行为准则。制度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推进森林防火制度建设,既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规范工作程序、内容、措施的重要举措,还是提高工作质量、效率的有力抓手。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危险性高,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国家和省都发布了森林防火条例和应急预案,印发了一系列森林防火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部门的任务和责任。要完成这些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有系统的、完善的制度作保障。因此,必须提高对森林防火制度建设工作的认识,结合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在预防、扑救、保障、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形成制度体系,通过完善的制度来指导工作,通过落实制度提高工作质量。要坚决摒弃经验主义、个人主义代替制度建设的错误思想;杜绝制度建设中“制定时轰轰烈烈,执行时松松垮垮”的现象。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遵章光荣、违章可耻”的良好的制度环境。
???????? 二、积极开展制度建设工作
???????(一)梳理工作职责,全面排查制度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预防、扑救、保障等几个方面,包括火情监测、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宣传教育、值班调度、区域联防、应急响应、火案查处、专业队建设、应急物资管理、责任追究和奖惩等内容,一段时期以来,各地在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方面已经出台了一些制度、规定,有效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提高。请市、县、乡各级护林防火部门对照工作职责,对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排查,结合“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对已经出台的制度进行完善提高,没有出台的制度要制定规划,尽快出台。特别是乡镇、林场、景区、森林防火专业队等基层防火机构,是森林防火的一线部门,要进行重点排查,全面覆盖,在制度建设上要高标准,向制度要质量,打通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 (二)依法依规依纪,建立完善制度
一要依法依规制定。在制度建设中贯彻《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行政法规,要做到所有制度都于法有据,在法律的框架下制定,做“依法治火”的实践者。二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度是规范、指导本地区、本单位工作的,要有实用性,要可行,要在认真调查研究、分析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切忌生编硬套、东拼西凑、抄袭现成、“假大空”。三要形成制度体系。做好一项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各个方面的共同配合,制度要覆盖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领域,才能保证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起到最好的效果。防火工作制度要涵盖森林防火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
?????? (三)强化制度运行,着眼常态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宣传。对于出台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要加强宣传,使所有涉及的人员都了解、掌握制度内容,明晰相关要求。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制度制定部门要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完善奖惩机制,保证制度的落实,保证制度的执行效果,在行业内部形成制度意识。三是制度建设要与时俱进。要根据基础条件的变化、社会的发展、政策的变化、管理体制的变化不断修订完善,保证制度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 三、加强对制度建设工作的部署领导
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抓紧开展制度调研、研讨评估、制度起草等工作,不断总结经验,交流学习,及时出台符合本地区、单位工作实际的森林防火工作及管理制度。今年年底前全省各级森林防火部门都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和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省林业厅、省防火办将把制度建设工作作为今年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省辖市、直管县请于9月30日前将制度建设开展情况报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